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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电子政务项目立项评审、符合性审查(总体验收)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佛山市粤辉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委托,就佛山市电子政务项目立项评审、符合性审查(总体验收)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及流程安排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电子政务项目立项评审、符合性审查(总体验收)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440600-202004-242001-0003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小写:¥3,17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佰壹拾柒万元整。
四、服务期限:2020年4月-2021年3月。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服务单位 | 服务期 | 项目内容 |
佛山市电子政务项目立项评审、符合性审查(总体验收)服务项目 | 3家 | 1年 | 择优选取3家单位为佛山市电子政务项目提供项目符合性审查(总体验收)、系统软硬件支撑需求评估、软件系统验收测评、信息化项目方案评估(立项评审)、项目结算评估服务 |
2.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内容》。
3.供应商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
力, 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合法运作的企事业独立法人机
构或其他合法机构,且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
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须提交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
格式自拟);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提交加盖公章的书面承
诺,格式自拟);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
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同时,不处
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
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
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
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
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以分公司投标的,须同时对总公司进行信用记
录查询,总公司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6.成功购买本纸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报名登记事项说明:
1、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启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政府采购(中介)系统的通知(佛政数函[2019]606号),所有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均应使用数字证书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进行网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监督监管-主体信息库-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0757-83281129、83281125。
(2)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投标登记。
2、供应商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登记成功后,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以下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办理报名手续。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如为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报名的,还须提供报名授权委托书及报名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供应商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http://jy.ggzy.foshan.gov.cn/)中登记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回执。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合格资格的确认。供应商的资格最终以磋商小组根据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温馨提示:
1、疫情防控期间,前往购买磋商文件的授权代表,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且近14天内未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疫区或较重疫区的旅行史,未有与发热、咳嗽等疑似病人接触史。
2、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供应商(联合体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注册登记)在参与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前,请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com)进行注册登记。注册路径:“用户登录”-“立即注册”。具体注册方法请各供应商参见http://www.gdgpo.gov.cn/workEnchiridion.do注册指南。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4月9日至2020年4月15日期间(办公时间上午8时30分~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17时00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粤辉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00号岭南大厦702室)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4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九、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岭南大厦705室(会议室)。(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20年4月20日8时30分始~2020年4月20日9时30分止)。
十、磋商开始时间:2020年4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一、磋商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岭南大厦701室(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自2020年4月9日始~2020年4月15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0757-83380017
(二)采购代理机构:佛山市粤辉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00号一座704室
采购项目联系人:林碧芹
联系电话:0757- 82704332
购买标书联系人:林松容
联系电话:0757-82708420
传真电话:/
附件:
1、采购代理协议(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2、竞争性磋商文件(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发布人:佛山市粤辉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4月8日